逛街購物本是件令人喜悅的心情,買買買神馬的最開心了,但如果在買買買的過程中與店家發生沖突,會讓一件高興事變成了糟心事。
鄭州的大學生小劉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9月16日他在鄭州熙地港TREDIANO專柜買衣服的時候與店員發生沖突,對方放話:留下家庭住址。
經過:買衣服過程中產生口角
17日,記者同小劉來到了事發的TREDIANO專柜了解情況,經當事人小劉描述,自己在位于熙地港二樓的該專柜,試穿后選中了一件價值719元的襯衣,準備付錢時,店員又介紹小劉買一雙一百元的襪子。考慮到100元的襪子價位有點高,小劉拒絕了。小劉稱,當時感覺他(店員)就不是很高興,還給旁邊的人說:讓他趕緊走吧,別跟他廢話了。
作為消費者,聽到這樣的話,難免會覺得有些別扭,但是沒多想,小劉結完賬就走了。
沒過多久,因為考慮想買別的品牌的衣服,小劉想退掉TREDIANO買的這件衣服,沖突就在這個時候升級了,店員只同意調換,不同意退貨。"商場有7天內無理由退換的規定。但是這個店員告訴我,衣服只換不退,這衣服買了半個小時不到,吊牌也在,為什么不能退?"
經過商場管理方協商,店家同意退貨,讓小劉留下銀行卡號,半個月退款到賬。小劉不同意“半個月退款到賬”方式,經過交涉,對方答應改為當天退款。但在退貨交涉過程中雙方言語起了沖突,店員因為不滿退貨,而小劉覺得退貨時間太久以及對方服務態度不好,雙方發生言語上的沖突,沖突中升級為爭吵,"當時有兩個人拉著他(店員),所以沒沖過來",爭執過程中該店員放話讓小劉"留下家庭住址"。
對于這種情況,小劉希望該店員可以親口向自己道歉。
店家:事發后已經進行處罰,同時向顧客道歉
"我們也不希望這種事發生,在事發后我們已經對引起沖突的店員進行200元現金處罰。"專柜代班負責人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發生這樣的事專柜感到很抱歉,也進行了處罰,因為該店員今天(9月17日)沒有上班,明天上班的時候會通知他當面向小劉道歉。
熙地港樓層管理人員告訴記者,商場規定7日內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無理由退換,但是每個公司到賬方式不同,退款15天的周期屬于正常。同時商場明令禁止和顧客發生爭執的行為產生,更不允許有發生沖突的情況下留下顧客地址的行為,下一步也會對該店員進行問責。
店家:對于試衣服 我們是歡迎的
了解此事后,有網友稱,是不是試了不買,導致店員心里不愉快。
記者了解到,確有很多只試不買的情況。在商場里,很多服裝專賣店都有規定,為了給顧客更好的體驗感,一位店員只能采用一對一的服務,否則會導致服務不周,會有很多時候顧客試穿了很久也沒有買一件。店員的薪酬直接和業績掛鉤,往往這個時候多少會有落差感。
但一些店主稱:"我們的工作就是服務于顧客,不試更沒有成交的可能,所以對于大家試衣服,我們還是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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