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邵可強
日前,鄭州“首次違停車,警告不處罰”的交管舉措引發關注。不過,對于“首違警告”的依據,鄭州交警并未給出明確回復。
近日,記者了解到,河南交管部門針對7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免予處罰。同時,對于“輕微違法免予處罰”的舉措,河南省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財政等領域均有相關的措施。在這背后,是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而建立的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
【7種輕微交通違法可免罰】
日前,有鄭州市民發現,他們的車輛因為違規停放被交警貼條。不過與之前不同的是,處罰結果為“罰款0元記0分”,還有“首違警告”四個字的提醒。
對此,鄭州市交警支隊并未做出相應的回復。
不過,2021年9月30日,鄭州市公安局對鄭州市人大代表《關于切實治理我市違章停車處罰分級制的議案》的答復中稱,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文件精神,鄭州交警出臺《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改進執法工作“六項措施”實施方案》,將違法停車納入“首次違法警告清單”。
近日,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日前,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制定了《河南省交警系統改進執法工作“六項措施”實施方案》,其中明確了“輕微違法免罰”清單,涉及7項交通違法,具體如下:
1.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
2.駕駛室放置物品妨礙安全;
3.機件不全;
4.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
5.機動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間通行的;
6.未按規定噴涂放大的牌號的;
7.掛車機件不全的。
從該清單可以看出,“不按規定停車首違警告”并未在免罰清單內。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采訪了解到,“不按規定停車首違警告”應屬于“首次違法警告”清單中的內容,不屬于“輕微違法免罰”清單。也就是說,還有一份“首次違法警告”清單,但沒有向社會公開。
今年7月份,廣東警方發布消息,為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體現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廣東公安機關自2021年7月1日起,對7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免于處罰,對10種一般交通違法行為的首次違法給予警告處罰,對8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查嚴處。
【20項交通運輸輕微違法免罰】
近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關于在全省交通運輸執法領域推行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的通知》,決定在全省交通運輸執法領域推行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通知》共明確了20項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事項,涉及路政執法、治超執法、運政執法等三大類別。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等共12項;治超執法類,包括貨車違法超限5%以下等6項;運政執法類,包括道路客貨運經營者未攜帶車輛營運證、未按規定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等2項。
免予行政處罰并不等于不處罰。針對可以適用免予處罰情形的,由執法人員向當事人指出違法行為、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下發《簡易行政指導書》,責令立即改正,當事人主動整改到位且經核查合格的,免予處罰。
對免予行政處罰的當事人,還要簽訂信用承諾書,建立健全“免予處罰檔案”記錄,并在網上進行公示,當事人在本省范圍內因同一違法行為再次違法或未按要求進行改正的,應予處罰并進行處罰公示,實行社會信用聯合懲戒。
【多部門建立輕微違法免予處罰清單】
記者注意到,不僅在公安交管、交通運輸領域,我省其他領域的職能部門也出臺了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
11月10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正式印發《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明確了“市場主體未依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行政處罰”等53項市場監管領域的輕微違法行為。
河南省財政廳制定河南省財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清單,
主要有57項內容。
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河南省藥品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對于6類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處罰。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從河南省司法廳了解到,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了《關于建立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規范輕微違法執法行為,引導企業和群眾自覺守法。目的是,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制定清單的主體,原則上由省、市兩級行政執法部門制定清單,鼓勵其他行政執法部門結合執法實際,探索更大范圍的清單制定。探索拓寬清單適用范圍,市、縣兩級行政執法部門對上級部門確定的免予處罰清單未涉及的事項,可以結合本地區執法實際,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免予處罰清單。
對列入清單的免于處罰事項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時,嚴格按照適用情形,結合違法行為的事實、證據等進行綜合判定,不得擅自放寬或者變更適用情形。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并簽署承諾書,引導當事人自覺守法。當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據了解,目前我省多個部門已經制定相應的清單。
同時,建立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工作將納入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設考核體系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省司法廳和省發展改革委將適時對各地、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導。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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