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金水區執法局告訴記者,他們前幾日逮到了一個“頂風”投放的共享單車單位,并因此事來了一場有關單車的大整治。
事情是這樣的。9月25日凌晨,滴滴出行旗下的青桔單車在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與農業路口西側立交橋下私自投放共享單車,被金水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文化路執法中隊發現,執法人員依法先行登記保存。
文化路執法中隊中隊長張超告訴本報記者,接到群眾舉報,近日不斷有新的共享單車在轄區連夜投放。25日凌晨,執法人員在農業路花園路口附近巡查,發現幾名工作人員正在農業路高架橋下“卸貨”,執法人員上前查看,兩輛廂式貨車里載滿了青桔單車,嶄新的單車上防磨損的泡沫紙尚未被去掉,執法人員現場拍攝取證,下達執法文書,對違規投放車輛先行登記保存。
據悉,這已經不是青桔單車第一次違規投放了。該局提供的照片資料上顯示,在東風路地鐵口、關虎屯地鐵口、鄭州市動物園,農業路高架橋下均有投放,部分地鐵口附近人行道上被新投放的共享單車占據大半通道。據不完全統計,滴滴青桔公司現在每天在金水區投放新共享單車500余輛。
記者了解到,今年8月17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下發了《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求:截至2018年8月15日起,鄭州市暫不再接受新的共享單車企業進入鄭州市區運營,目前在鄭州市城區運營的共享單車企業不得在鄭州市城區內投放新的共享單車。
在此之前,金水區政府和金水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曾多次約談轄區共享單車投放公司,“我們前期約談的四家共享單車公司其中就有滴滴青桔公司,在約談時多次強調禁止新投放共享單車,但該公司不顧約談要求,無視法律,依舊不斷地大量投放新共享單車,對于該違法行為,我們已對其先行登記保存,并依照法律將對其頂格處罰。”該局副大隊長高延軍說。
違規就得接受處理,9月29日下午,青桔單車公司負責人再次被“請”到該局進行約談,并接受處理,同時該局也通知其他幾家共享單車公司負責人現場“旁聽”,會上再次約法三章,共享單車企業現場簽下承諾書。“共享單車隨意投放行為,嚴重擾亂了我市共享單車運營秩序,造成惡性競爭,對我市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城市市容形象造成嚴重影響。企業在經營同時,要守法守信,切實擔負起社會責任,為居民提供優良服務。”會上,該局大隊長張家儉的話振聾發聵。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