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吳智星/文 鄧萬里/圖
10月12日,鄭州市公安局和鄭州市城管局聯合印發《關于市內各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違法停放機動車治理開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證工作的通告》。《通告》明確:10月15日起至今年底,鄭州市內各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對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開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證工作,經公安部門審核認定后予以處罰。
《通告》一出,有市民好奇:“城管的‘條’要怎么貼?”10月15日,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交警支隊了解到城管執法人員“貼條工作流程”,整理如下:
1、填寫并粘貼《違規停車提示單》(加蓋各區、管委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印章);
2、使用手機或照相設備記錄車輛的停車事實;
3、參與聯合執法城管隊員利用警民通隨手拍軟件將違法停放機動車照片和文字記錄上傳到對應的聯合執法交警,對應的交警收到信息后要認真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信息導入到公安交通管理違法信息處理系統當中;
4、期間當事人返回現場的,告知立即駛離,不再記錄;
5、對無號牌、未按規定安裝號牌、遮擋號牌或有其他交通違法嫌疑的機動車和需要拖移的機動車,及時通知對應的交警現場處置;
6、各交警大隊聯合執法交警接到聯合執法城管隊員拍攝的證據信息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核確認,屬于違法停車行為的,確保在24小時之內錄入違法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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