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次交通違法曝光日
終生禁駕
為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增強震懾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意識和法制觀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諧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部署,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決定自2016年1月份開始將每月25日定為“交通違法曝光日”。
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全市共有10人被終生禁駕。這10人中1人因醉酒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終生禁駕,9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終生禁駕。其中,駕齡最長的17年,駕齡最短的為4年。
造成終生禁駕的原因主要有: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
2、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此警醒廣大駕駛人
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識,不要心存僥幸
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甚至觸犯刑法
被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呼吁社會力量進行監督
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