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限行已經有段時間了,而關于限行的影響卻一直還在討論當中。而最近影響比較大的,大概就是“關于鄭州限行連霍高速下站2小時不處罰”。
今天上午,記者在采訪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得到的明確消息是限行期間,從連霍高速下站到鄭州市區,兩小時之內免處罰的政策依舊有效。
鄭州市交警今天中午也給出最終解釋:
一是車輛起始地必須是從鄭州地區(含鄭州所轄各縣市區)以外的高速公路上站;
二是車輛必須在連霍高速鄭州段內的溝趙站、西三環北站、惠濟站、文化路站、花園路站、柳林站、東三環北站等站點下站,并領取繳費憑證,2小時內路面執勤民警不予處罰,被電子監控系統抓拍錄入的,可持收費憑證到交警支隊申請復核;
三是限行政策已經實行一段時間,通過廣泛宣傳,目前大家都已經熟悉,經報請市政府同意,從12月1日起將取消該政策,12月1日后再出現的違反限行規定交通違法行為,將予以處罰。
否則,大量的車輛從連霍高速鄭州段下站,將失去限行的意義。
劃重點:
12月1日取消該政策
12月1日取消該政策
12月1日取消該政策
眼鏡分割線
關于“鄭州限行連霍高速下站2小時不處罰”的消息,最早來源于11月20日的報道,說限行期間為了方便出行,鄭州相關部門推出系列便民措施。其中連霍高速不在限行區域內怎么下站,就做出了明確回復:
連霍高速不在限行區,怎么下?
經連霍高速從外地到鄭州的車輛,無論是本地牌照或者是外地牌照只要憑繳費憑證進入市區,2小時內不予處罰。
在此期間,裝有ETC車輛須通過人工通道進出,也就是正常交費,獲得繳費憑證,持憑證進入市區2小時內不予處罰。
不過此前有的車主的遭遇,
卻讓這項便民舉措有點費解。
有媒體報道,車主周先生11月23日(當天雙號車限行)開著雙號車從高速進入鄭州市區,根據此前消息,周先生可以憑借繳費憑證2小時內不處罰。
隨后周先生來到鄭州市交警支隊行政復議大廳,發現前來復議的車主很多,本來以為是很簡單的事情,但是交警部門給出的回復是暫無接到處理類似事件的有關文件和通知。
隨后交警也表示:已經讓類似情況的駕駛員填寫復議申請表,并上報上級機構,但是究竟是否可以消除罰單,目前還是未知數。
私家車999社群聯盟中,
從限行開始到現在,
關于“鄭州限行連霍高速下站2小時不處罰”的討論,
幾乎一直處于熱搜榜的榜首。
部分聽友單號車在雙號日從連霍高速下站到鄭州市區
部分車友的高速收費憑證
總之一句話:目前該政策依舊有效,被抓拍依舊可以復議,但是12月1日將取消,如果再違反限行政策,則依照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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