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王法官為我們主持公道,我們兩口子替孩子在這兒謝謝你了!”張某因在宿舍與同學一起飲酒后昏迷不醒,最終導致高位截癱。12月7日,經過許昌市魏都區法院執行干警努力,7名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張某父母含淚致謝。
16歲的張某是許昌某職業學院學生。2016年的一天晚上,李某等6名同學從學校超市購買白酒及花生米等零食相約在宿舍一起喝酒。張某此時剛好來該宿舍借熱水吃泡面,吃完后便被同學們叫來一起喝酒至深夜,期間沒有勸酒行為。
張某醉酒后被同學們送回宿舍,從學生買酒到回宿舍飲酒至深夜,未有學校宿舍管理人員發現并阻止。
第二天上午,張某昏迷不醒,同學們急忙撥打急救電話。張某先后在許昌市、鄭州市、西安市多家醫院就診,被診斷為脊髓炎并高位截癱,共計住院一年多,花去醫療費40余萬元,其中醫保統籌報銷10余萬元,學校墊付10余萬元。
張某后經鑒定構成一級傷殘,需完全護理依賴。2018年,張某父母將該職業學院、學校超市和當天與張某一同飲酒的6名學生告上法庭,法院審理后判決該職業學院、學校超市和6名學生共同賠償張某110余萬元,其中6名學生連帶賠償20余萬元。
判決生效后,除去已經墊付的10余萬元,該職業學院將剩余賠償款一次性全部履行到位,因學校超市和6名學生遲遲不予履行,張某父母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王治斌接到該案后,立即向被執行人分別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通過研究案情,他決定召集超市負責人和6名學生的監護人來到法院,通過法理與情感的雙重力量,盡快執結該案。
“你們都是做父母的,雖然不一定能夠對張某父母承受的苦難感同身受,但換位思考一下也一定能夠理解。張某是無辜的,我們都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但無論于情于法,你們都需要承擔這個責任,今后更要教導好孩子們吃一塹長一智,學會保護自己,凡事掌握好度,別讓類似的悲劇重演……”12月7日,王治斌平時喧鬧的辦公室這一次顯得肅穆異常,家長們都低頭不語。
“我們不是不愿意賠償,只是對于連帶責任沒人吭聲出頭,今天王法官既然這樣說了,我愿意帶頭承擔!”聽了王治斌的一席話后,有位家長表態發言,其他5位家長也一致表示愿意分攤責任,將20萬余賠償款全部履行,學校超市負責人隨即也履行了賠償義務。拿到全部賠償款后,張某的父母對王治斌的溫情釋法、高效執行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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