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實習(xí)生 郭怡妮 通訊員 王凱
近期,交警五大隊民警在執(zhí)勤時,受理了一起奇特的交通事故:兩名醉酒的男子在騎電動車回家的路上撞在了一起,事故中一男子受傷。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由于對事故原因看法不一,兩人在一番理論后主動報警,最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均被公安機關(guān)刑事拘留。
11月3日凌晨,孫某在駕駛電動車回家的路上,與沿豐樂路同向行駛的李某所駕電動車撞在了一起,李某在事故中受傷。由于雙方各執(zhí)己見,李某隨后撥打了110電話報警。
交警五大隊民警達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兩人身上酒氣熏天,顯然都喝了不少。
民警在進行事故調(diào)查的同時,按程序規(guī)定對兩人的血液進行了采集,并對兩輛涉案電動車予以暫扣。血醇檢驗報告的結(jié)果驗證了民警的判斷:李某體內(nèi)的血醇酒精含量達到了88.42mg/100ml,而孫某的血醇酒精含量高達236.34mg/100ml,均已超過醉酒駕駛的量刑標準。
根據(jù)進一步調(diào)查,本案中兩人駕駛的電動車均為超標電動車,經(jīng)司法鑒定后已達到普通摩托車的相關(guān)標準,屬于機動車范疇。兩人的行為已構(gòu)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犯罪事實,將要面臨法律的制裁和嚴懲。
據(jù)孫某稱,其當晚先是自己在家喝了一些白酒和勁酒,隨后又出去和朋友一塊吃飯,期間喝了幾瓶啤酒。李某則稱其是在和同事吃飯的過程中喝了點黃酒,喝完后直接騎車回家。雖然兩人喝酒后沒有駕駛汽車上路,但他們卻共同選擇了另一種危險的出行方式,同樣構(gòu)成了違法犯罪行為,最終也雙雙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目前,兩人已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交警五大隊民警提示:
超標電動車由于其動力性能、車身重量、續(xù)航里程等方面指標超出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凡經(jīng)檢驗鑒定機構(gòu)檢測達到機動車標準的,將被視為機動車進行處罰,因此醉酒后駕駛超標電動車的行為將同樣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由于超標電動車具有車速快、易摔倒、防護性差等特點,其危險性相較汽車類醉駕更高,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更加嚴重的危害。
即使是普通自行車等非機動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之相關(guān)規(guī)定,同樣不得醉酒后駕駛,否則將構(gòu)成違法行為,面臨行政罰款等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大家:飲酒有風(fēng)險,出行需謹慎。酒后如有出行需求,建議采取找代駕或乘坐他人車輛的方式,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給自身和社會帶來安全危害。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