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鄭州市公安局發(fā)布消息,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鄭州警方打掉了以張某、申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團伙。2018年12月31日,滎陽市人民法院對張某等21名涉案人員進行集中宣判。
警方介紹,自1999年以來,鄭州市二七區(qū)馬寨鎮(zhèn)張寨村村民張某和妻子申某采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脅,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妨害公務(wù)、詐騙、非法占用農(nóng)用地等違法犯罪活動。其中,張某等人強攬鄭州市蔬菜研究所、馬寨鎮(zhèn)萍湖路修建、馬寨鎮(zhèn)管廊施工、張寨村拆遷安置等工程項目,攫取高額利潤;插手張寨村周邊商戶經(jīng)濟糾紛,收取保護費;張某借助妻子申某擔任張寨村村委會主任的便利,圈占強占土地,出租建廠,違規(guī)開發(fā)銷售小產(chǎn)權(quán)房。
鄭州市公安局犯罪偵查局副局長趙德孝介紹,這是一個典型的家族式犯罪團伙,主要成員除了張某夫婦,還有其兩個兒子、一個侄子及其他親屬、朋友。另經(jīng)查,鄭州市公安局馬寨分局副局長劉某、馬寨鎮(zhèn)黨委委員郭某等人長期包庇、縱容張某等人,并與張某存在利益輸送問題。目前,涉案的公職人員已全部到案(另案處理)。
2018年12月31日,滎陽市人民法院對張某等人作出判決。張某犯組織、領(lǐng)導(dǎo)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申某犯組織、領(lǐng)導(dǎo)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他成員分別獲刑18年至3年不等。
據(jù)悉,2018年5月,鄭州警方在全市開展了打擊農(nóng)村黑惡勢力犯罪“亮劍”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打掉農(nóng)村黑惡勢力犯罪團伙49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33名。(記者李鳳虎)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