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省污染防治攻堅辦在開封市召開環境污染突出問題聯合督辦交辦會,公開向該市督辦交辦污染突出問題, 22人因禁燒工作不力被問責。
1月25日、26日,省污染防治攻堅辦組織3個暗訪組對開封市污染防治工作情況進行了暗訪核查,發現開封市焚燒秸稈、垃圾、雜草現象比較普遍,街頭巷尾、田間地頭、路邊渠邊隨處可見。發現的52個環境問題,焚燒現象就有46個,占88.5%。其中正在燃燒火點13處,既往燃燒痕跡33處,主要集中在祥符區、順河區等區域,特別是祥符區杜良鄉連霍高速北1KM處秸稈焚燒點、大康寨村南側秸稈垛焚燒點、巒莊與杜良村周邊田間秸稈焚燒點,祥符區南干渠鄭徐專線東3公里蘆葦焚燒點、大廣高速與連霍高速附近小集村和辛莊村秸稈焚燒點,順河區道士房村高速公路南側焚燒點、土伯崗村高鐵南側稻田焚燒點,金明大道與陳墳一街交叉口雜草焚燒點、水稻鄉老君堂村黃汴河南側蘆葦焚燒點,火勢猛烈、濃煙彌漫、污染嚴重。
會上,開封市紀委負責人宣布了因禁燒工作不力問責情況通報,22人被問責,其中,縣級干部6人、科級干部9人,其他人員7人。
6人縣級干部問責情況:給予開封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曹曉偉調整工作崗位;給予祥符區人民政府分管秸稈禁燒工作的副縣級干部張憲德警告處分;給予杞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副縣級干部)邢允濤政務警告處分;給予開封市原農林局副調研員王家山警告處分;給予順河回族區政府副區長張青警告處分;給予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分管農林工作的副縣級干部岳朝祥通報批評,并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
1名鄉鎮黨委書記和1名鄉長將免職:給予順河回族區土柏崗鄉黨委書記王輝記過處分,并按程序免去黨委書記職務;給予祥符區杜良鄉政府鄉長馬永超記過處分,并按程序免去鄉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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