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飯店繞過水表,私自接通了城市供水管網,長期偷水。被公安機關查處后,飯店老板張某被行政拘留五日后,又被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這家飯店最終將面臨什么后果呢?2月25日,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從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獲悉:根據法院判決,被告張某繳納1.9萬元水費后,該案最終塵埃落定。據悉,這是鄭州市首例偷盜水追繳水費案勝訴并執行到位。
飯店私接供水管道,“雙路”供水隨時切換
2018年1月22日上午,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供水監察隊接到熱線舉報,位于棉紡路國棉五廠家屬區內的一家燴面館涉嫌表前私接管道,長期偷水。
接到舉報后,供水監察隊員立即到場,對該戶水表進行現場核查。經反復關停該店用水閥門,最終確定為雙路進水。
經供水監察隊員調查詢問,該燴面館老板張某供認:2013年9月份,他私自將一根管道接到了水表前側,盜用城市公共供水。
“從那以后,飯店張姓老板就開始了偷水行為。為了不引起抄表員的注意,該老板經常切換供水管道。有時候使用原來的供水管道用水,這些水量經過水表,屬于正常用水;而有時候則通過私自接通的管道用水,這些水沒有經過水表,屬于偷水。”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供水監察隊隊長金嵩說。
飯店老板被行政拘留,遲遲不愿繳納水費
當天下午,供水監察隊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將盜水管道挖出,固定證據后并予以截斷。隨后,按照法定程序,供水監察隊迅速將此起案件移交到鄭州市公安局行政執法警察支隊。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張某對盜水行為供認不諱。2018年1月29日,張某被公安機關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決定。
張某原以為自己已經被行政處罰,就不再追究民事責任了,因而對自來水公司追繳的非法用水水費,遲遲不愿繳納。
“偷盜水是違規違法行為,接受行政處罰后,必須追繳水費,否則,供水企業和廣大市民的正常用水權益將受到侵害。”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室主任馬騰說,此前查處的一些偷盜水戶,接受行政處罰后基本上都補交了水費,而這家飯店的老板則以追繳的水費太高為由,遲遲不愿繳納。
自來水公司提起訴訟,繳納水費1.9萬元
無奈之下,2018年8月17日,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對張某提起訴訟。
法院判決認為,原告與被告系供水服務合同關系,被告繞開注冊水表私自碰接水管的行為,系違法行為,其被行政處罰后,還應該向原告補交盜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費。
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繳納水費1.9萬余元。近日,在這起水費糾紛案中的被告張某,已向鄭州自來水公司繳清全部費用。
那么,最終繳納的1.9萬元水費,是如何認定的呢?
《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盜用城市公共供水,能夠確認盜水量的,按確認的實際水量計算;不能確認盜水量的,按照盜水管道口徑最大流量乘以盜水時間計算。
盜水時間有證據能夠證明的,以實際確定的時間計算;盜水時間不能確定的,盜水天數按照180天計算,而每日的盜水時間則按照8小時(用于經營服務、特種行業用水的用戶)計算。
去年接到舉報641起,追繳費用760多萬元
偷盜水這事兒,這幾年時有發生。
而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供水監察隊則加強與公安機關合作,嚴厲打擊偷盜水及損壞、破壞供水設施行為,并持續開展消火栓用水情況排查整治,震懾涉水違法行為。
僅2018年,就落實各類盜用自來水舉報641起,處理及時率達100%,追繳各類費用760多萬元,涉水行政拘留5人。
據悉,偷盜水的主要類型有三種:自建供水管網與市政供水管道私自連接,繞開水表私接供水管線,盜用城市消火栓中自來水。
“水費收入是供水企業安全穩定運行的基本條件,惡意欠費將嚴重影響供水企業的正常生產,進而影響到全市的正常供水,侵害廣大市民的正當權益。”馬騰表示,除了盜用自來水,下一步,鄭州自來水公司將拿起法律武器,對長期惡意拖欠水費的老賴們“開戰”。
發現偷盜水行為撥打67680000
“為了維護鄭州市公共供用水秩序,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城市公共供水單位的合法權益,我們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打擊損壞城市公共供水設施設備和盜用水的行為。”馬騰說,依據《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關于打擊盜用城市公共供水及盜竊破壞公共供水設施設備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和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有關文件規定,對舉報盜用水和損壞公共供水設施行為的人員,進行獎勵。
“舉報人所舉報盜用水和損壞公共供水設施的行為,經我們調查,偷盜水或者破壞供水設施的實施地點、實施人清晰真實的,按照追回經濟損失的3%予以獎勵。如果能夠提供關鍵證據,按照追回經濟損失的4%予以獎勵。所舉報盜用水和損壞公共供水設施行為情節嚴重,經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行政或民事責任的,按追回經濟損失的5%予以獎勵。”馬騰說,每起案件舉報人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如果您發現身邊有偷盜水或者破壞供水設施的行為,可以撥打67680000舉報,供水監察部門將對舉報人和舉報行為嚴格保密。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梁新慧/文袁曉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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