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22時40分左右,在許昌市新興路與魏文路交叉口一男子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路遇交警檢查,該男子在設卡前方停車躲避檢查,被交警發現后欲棄車逃跑,但最終還是“落入法網”,難逃法律的制裁。
為了減少酒后駕駛類交通事故,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第一執勤大隊二中隊在新興路與魏文路交叉口設置酒駕查處卡點,開展夜間對酒駕行為的查處行動。
當晚10時40分左右,一輛轎車沿新興路由西向東行駛,駕駛員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車,遂駕車左右搖擺,后熄火停車,停車后停在原處,沒有繼續前行。執勤人員心生疑惑便上前檢查。
當執勤人員走向該車時,駕駛員欲下車逃跑,執勤人員橫刀立馬,擋住了駕駛員去路。此時,執勤人員聞到駕駛員身上有濃濃的酒氣,隨后讓駕駛員出示了駕駛證。
經詢問,駕駛人叫楊某某,他承認自己在晚飯期間和家人一起喝了酒。不料在開車回家途中遇到交警查車,由于害怕被處罰,所以停在路邊不敢往前走,見到交警向自己走來,惶恐不安,就準備下車離開現場,沒想到還是被身手敏捷的交警抓了現行。
隨后,執勤民警傳喚楊某某到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第一執勤大隊接受調查。經測試,楊某某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59mg/100ml,楊某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其對自己酒駕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第一執勤大隊民警對楊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做出了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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