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時交付合格證”“以‘零首付’為誘餌騙錢”“強制購買保險”“加價提車”“虛假宣傳”……目前汽車行業侵害消費者權益事件層出不窮,引發的社會矛盾日益增大。在3·15消費者權益日當天,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召開汽車行業行政約談會,發布為期一年的汽車行業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現場約談26家鄭州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汽車4S店。
| 去年汽車行業投訴2321件
“2018年度,全市12315系統共接到汽車行業投訴2321件,涉及全市多家汽車行業企業,涉及金額10647.49萬元。”在會上,鄭州市市場監管局12315消費投訴舉報中心副主任朱志林介紹稱。
這些汽車投訴中,最突出的問題包括:不及時交付合格證;強制購買指定高額保險,強制繳納續保押金,不予退還續保押金;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附加額外條件加價售車的行為;以虛假參數標注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使用假冒偽劣配件以及過度維修、亂收費的行為;車輛交付時與承諾不符,消費者要求退還押金、定金不予退還等。
數據方面,在這2321件投訴中,涉及合格證問題135件,續保押金問題333件,保險問題183件,加價提車問題14件,貸款問題68件,押金、定金問題889件,維修保養方面問題72件,其他問題627件。
“由汽車行業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引起的糾紛日益增多,引發的社會矛盾逐漸增大,整治工作意義重大且勢在必行。”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專業分局副局長王自杰稱,為依法嚴厲打擊汽車行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切實加強對汽車銷售、維修領域的監督管理,維護汽車銷售、維修市場的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開展汽車行業專項整治行動。
記者了解到,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9日,為期一年。
重點查處以下違規行為>>(一)不及時交付合格證的行為。
(二)以“零首付”為誘餌騙取費用的行為。(三)強制購買保險的行為。
(四)附加額外條件售車的行為。
(五)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六)合同格式條款違法行為。
(七)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的行為。(八)過度維修、收費的行為。
(九)以審批貸款等理由,誘使消費者在空白合同上簽字。
(十)汽車銷售、維修中的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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