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的肖先生向欄目反映,他在一家名為極致車行分期付款買了一輛車,可這車買的讓他十分窩火。肖先生說,1月19日在鄭州提車的時候,他給愛車先購買了一份交強險,而商業險由極致車行的銷售顧問林峰負責代買。
既然是車行的規定,肖先生也沒有再說什么,可就在提車后的第四天卻發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肖先生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后,肖先生第一時間給極致車行的銷售顧問林峰打了電話
在極致車行的展廳內,我們并沒有見到銷售顧問林峰和車行的負責人。按照名片上的電話,肖先生撥打了王宏坡經理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肖先生給林峰打了電話。肖先生說,出了事故后,林峰將之前收取的5000元退還了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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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肖先生更惱火的是,因為事故已經出了,而后交的保險根本無濟于事,肖先生認為事故賠償責任應該由極致車行承擔。肖先生說,當天極致車行還讓他簽了一份分期購車合同,那上面所有款項明細寫的清清楚楚。但林峰說,還要給他辦理后期的手續,所以并沒有讓肖先生拿到那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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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倒是買了,可保險沒交上就出了事故,分期購車合同也見不著,而在極致車行,記者也遲遲沒有等到相關負責人出面解決此事。那么這件事到底責任再誰,肖先生又該怎么處理呢?欄目法律顧問也給出了他的見解。
來源:法治頻道曉輝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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