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袁曉強 攝)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付雨涵
4月8日,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獲悉,今年繼續加大農民工返鄉創業支持力度。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工返鄉創業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鄭州市農民工返鄉創業補貼申報工作啟動,凡在鄭州市區創業的鄭州戶籍(含鞏義)返鄉農民工,辦理《營業執照》、有固定營業場所、持續經營3個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經營的均可申報。
根據要求,經核查公示,符合申報條件的,給予創業者本人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營業執照注冊日期為2018年5月27日以后)。
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6日內注冊且目前仍正常經營的企業(個體),符合返鄉創業農民工創業補貼申請條件的,仍可申請返鄉創業農民工創業補貼,補貼標準按8000元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返鄉創業農民工創業補貼每人只能申請一次。申請人員原則上應在其經營的企業(個體)注冊地申請補貼。
企業(個體)經營者申請返鄉創業農民工創業補貼時,申請日期距企業(個體)營業執照上顯示的注冊日期必須在3個月以上,申請日期以企業(個體)經營者向鄉鎮(辦事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或區人社部門提供返鄉創業農民工創業補貼申請資料時的日期為準。如果申請補貼人員的身份證、戶口簿無法證明其為農村戶籍身份的,應提供其所屬村委會出具的有效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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