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 萌友 李霞/文圖
5月7日,記者從鄭州市交警支隊獲悉,為保證行人的通行權利,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近期,鄭州交警在市區加裝了10套“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抓拍系統”,并于5月15日正式開始抓拍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
看看10個路口都在哪?
1。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向西300米東向西(外國語小學門口)
2。金水路與順河北街交叉口西向東
3。東風路與花園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西向東
4。嵩山路與中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南向北(科技館門口)
5。嵩山路與中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北向南(科技館門口)
6。嵩山路與建設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南向北(西花園門口)
7。文化路與文勞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北向南(河南財經學院門口)
8。文化路與博頌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南向北(河南煤炭醫院門口)
9。花園路與水科路交叉口南向北
10。紫荊山路與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南向北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3加1
據鄭州交警支隊科研所所長陳常青介紹,該系統可以自動抓拍上傳三張照片,記錄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線時的全部行駛過程,另外一張特寫照片記錄機動車號牌信息,這些照片對違反停車讓行規定的機動車進行取證,取證上傳的照片經人工審核后對機動車違法行為錄入處罰。
如何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一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7條第九項,將對違法車輛駕駛員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如何讓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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