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我們習慣用微信朋友圈記錄生活的點滴
分享開心的插曲
吐槽不爽的事
……
然而您有沒有想過
在朋友圈里發布不當言論
可能會惹來不小的麻煩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6月23日上午,洛陽市公安局洛龍派出所接警稱,一男子在朋友圈發布辱罵交警的文字。接報后,洛龍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核實。
經查,6月23日10時許,交警支隊七大隊執勤人員在翠云東路對違法違停車輛進行拍照取證和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盧某因不滿自己車輛被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公然在朋友圈中發布辱警信息,影響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違法。
目前,盧某因尋釁滋事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交警作為公安機關重要警種
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創造安全有序地道路交通環境等方面
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他們與群眾直接面對面
他們每天都會處置
各種不可預知的突發案事件
然而,有些人無視交通規則,無視警察權威阻礙執法。
對此
小編有話說
法律尊嚴不容侵犯,法律底線不容挑戰!警察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捍衛者。對抗執法、暴力襲警是對法律法規的無知和漠視,其帶來的社會危害更是突破法律和道德的雙重底線,為社會不容。
存疑,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對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應給予尊重和理解,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異議,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起訴等正當方式提出。
《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規定: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害、阻礙;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民警依法履職受法律保護
對于挑戰法律權威
無視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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