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們報道了,新密一車主認為交運執法部門張冠李戴,導致自己替人受過,面臨兩萬多元的行政處罰。為了自證清白,車主懸賞兩萬,尋找真正的違法車輛。你還別說,重賞之下事情還真有新的進展。
鄭先生所在貨運公司的名下,有一輛牌號為豫A275J掛的大貨車,系統顯示:2018年10月14日16時44分58秒,這輛車在鄭州市鄭登快速通道三李檢測點,由于涉嫌超限運輸被電子抓拍,按照規定處以27500元的行政處罰。
鄭先生受公司委托,查看了現場的抓拍資料。這一看,鄭先生說執法部門電子抓拍的車輛,根本就不是他們的車。
由于“長得像”,就認定為是鄭先生的車。那么,交通執法部門的依據到底是什么呢?7月29號上午,鄭州市交運委執法支隊一位姓崔負責人解釋,她們認定的依據就是這個模糊的放大號。
鄭先生認為,執法部門認定的這個數字2,明顯經過了涂改。于是,他提出了行政復議,但遺憾的是沒有成功。隨后,鄭先生所在的公司便向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處罰決定,可惜官司還是打敗了。
官司打輸了,不僅要交罰款。作為貨車司機,鄭先生以及他所在的公司,還要承擔其它更嚴重的后果。
新密市民 鄭先生:
交警部門還要處罰。一個是超載1500元,還要對駕駛員記18分降級處理,遮擋機動車號牌扣12分,超載是扣6分,等于是駕駛證降級以后三年內不允許再開大貨車。
面對如此嚴格的處罰,鄭先生及所在的公司感覺到十分冤屈。為了找到真正的違法車輛,他們開出了懸賞2萬,希望有人能夠提供線索。
果然,懸賞公告貼出去沒多久,還真有人幫助鄭先生在鄭州找到了疑似違法車輛。
那么,有了新的證據,鄭先生及所在的公司是否可以消除違法信息呢?7月29號上午,記者和鄭先生一起來到了鄭州市交運委執法支隊。
7月31號上午,鄭先生將掌握到的新證據提交給了法院。他認為,一審官司雖然打敗了,但是他相信二審法院會給出一個公道。
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鄭先生的貨車分期付款還沒有還完。不過,自從出了這檔子事兒,他再也不敢跑車了,目前已經將車輛降價處理。
來源:河南廣播電視臺法治頻道19:20《法治現場》
記者:徐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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