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從三門峽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營造法治化、便利化、人性化營商環境,該局創新生態環境執法理念與方式,推進包容柔性執法,出臺了《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環境違法行為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據了解,此次出臺的《清單》是在充分調查、反復討論的基礎上,參考全國多地的省級和地市級相關文件,歷經半年多醞釀,符合三門峽市實情。共列出21種情形,其中包括了大氣防治、固體廢物、土壤防治等多方面,對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小,又及時糾正改正的符合輕微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只予以行政指導,并以書面方式告知當事人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及時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管理。
“《清單》實施后,將能撫平企業日常困惑,緩解指導執法燃眉之急,既保證了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權威性、嚴肅性,又能夠引導促進有關單位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讓人感受‘有溫度的執法’,為企業提供容錯支持和發展空間。”三門峽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房琳閭斌通訊員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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