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鄭州毗鄰的新鄭發布限行令,公布限行區域及限行時間,大河報記者在新鄭市政府的公告上看到,限行時間是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8時至晚20時實施限行。
新鄭實施單雙號限行為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緩解交通壓力,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新鄭市主城區和龍湖鎮鎮區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
限行區域
1.新鄭市主城區:神州路以西、 343 國道 (原炎黃大道)以北、老 107 國道以東、新村大道以南區域的所有道路 (不含 343國道、老 107 國道)。
2. 龍湖鎮鎮區: 103 省道 (老 107 國道)以東、祥云路以南、中華路以西、 107 連接線以北區域的所有道路 (不含 103 省道、 107 連接線、中華路)
二、限行時間
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8時至晚20時實施限行。
三、限行規定
(一)按機動車號牌 (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 (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 (1 、3 、 5 、 7 、 9 )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 ( 2 、4 、 6 、 8 、 0 )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出租客運汽車 (含預約出租客運汽車)、校車、殘疾人專用車;
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道路清障及事故救援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環保、市政 (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 (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類貨車 (含新能源貨車)除了遵守本通告規定外,還應遵守新鄭市對貨車的其他限行、禁行規定。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注意事項
四、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用于婚喪嫁娶的車輛、乘坐危急病人的車輛違反限行規定被查處的,可向交警部門說明情況,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處罰。
五、違反上述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公安民警路檢路查予以處罰。
六、《新鄭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新政告 〔2017 〕16號)自2020年12月10日起暫停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恢復施行。
通告時間是:2020 年 12 月 8 日。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