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天前,我接孩子放學回家,剛上電梯就被困到里面了,電梯廂內報警器不管用,手機沒信號,家人發現以后給物業打電話沒打通,到物業辦公室才找來人把我們救出來。”日前,鄭州市民張女士向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表示。如今高層建筑越來越多,老舊小區改造也在鼓勵加裝電梯,各種電梯困人、甚至“吃人”的情況時有發生。市民一旦被困電梯,手機信號受阻,電梯廂內的報警裝置成了被困市民唯一的求生希望。近日,記者在鄭州隨機走訪了幾個小區后發現,有些小區電梯內的報警器裝置幾乎成了擺設。
小區電梯事故頻發
在鄭州偉業棲岸小區的業主群里,搜索“電梯”二字,光今年下半年就有數十條消息,都是在吐槽自家單元電梯。
“3號樓1單元的電梯,被困在里面了,嚇死人。”
“1號樓2單元右邊電梯又壞了。”
“3號樓2單元的電梯晚上出現異響。”
“電梯從18樓直接掉到9樓,摔得我腰和膝蓋疼。”
……
這位被電梯從18樓摔到9樓的居民向記者表示,今年5月份的一天,他準備帶母親和孩子出門,剛上電梯沒多久,電梯瞬間從18層掉到9層,電梯廂里的LED屏上,原本應該顯示樓層數字的,在那一瞬間變成了橫杠。
今年5月份的一天,他準備帶母親和孩子出門,剛上電梯沒多久,電梯瞬間從18層掉到9層,電梯廂里的LED屏上,原本應該顯示樓層數字的,在那一瞬間變成了橫杠。
“這件事發生以后,物業給我們說,‘電梯修好了,排查過了,沒有問題’,但是聽說9月份電梯還掉過一次,而且電梯困人的事情在我們小區發生過很多次了。”該業主表示,同一樓棟的周女士就被困過。
今年11月下旬,周女士像往常一樣乘坐電梯去負一樓取車,準備出門,她表示,電梯到一樓與負一樓之間時,突然停下來了,電梯門還開了一點,但是也不足以出去。
“我當時第一反應就是按電梯里面的緊急呼救鈕,但是并沒有反應,當時在電梯里還好手機是有信號的,就聯系鄰居要來物業經理的聯系方式,把我救了出來。”
同樣是電梯困人事件,也曾在石化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附近一小區業主張女士的身上“上演”過。
張女士表示,七八天以前的下午五點多,她接孩子放學回來乘坐電梯上樓,上到一半電梯突然停了大概幾分鐘,“電梯里面也沒有信號,摁報警器也不管用,出來之后打物業電話也打不通,后來是家人到物業辦公室反映情況后才找來物業公司的人。”
張女士邊說邊笑,似乎感覺習以為常了,“之前我被電梯困過好幾次,有一次帶了兩個孩子下樓,電梯門剛關上,電梯瞬間就掉下去一層,嚇得兩個孩子‘哇哇’大叫,后來電梯就好了。”
電梯廂內緊急呼救沒反應
根據市民所反映的情況,近日,記者走訪鄭州市部分小區一探究竟。
記者先來到鄭州偉業棲岸小區,走進3號樓1單元,有兩部電梯,其中一部電梯顯示“電梯維護中”,據了解,該電梯已停用近兩個月。
走進另一部電梯,記者試著按了一下緊急呼救鈕,面板里傳來了電話鈴音,但無人接聽,再試一次結果相同。
此時,有業主乘坐電梯,記者隨行,并按下了緊急呼救鈕,同樣無人接聽。居民周先生稱,這部電梯經常出問題,從18樓直接掉到9樓的那位居民就是乘坐的這部電梯。
記者跟隨周先生找到了小區物業――河南偉業慧生活服務有限公司,在物業辦公室大廳,記者發現,物業所有工作人員都在側門的一個房間辦公,大廳電話鈴聲響了,但無人接聽。
對于記者在3號樓1單元電梯內按緊急呼救鈕并沒有得到回應,馮姓物業經理表示,應該是工作人員沒有聽到電話響,隨即派人到3號樓電梯間查看。
那么為什么電梯會經常出現困人的情況,該馮姓物業經理表示,不接受采訪。
隨后,記者來到位于城東路弓莊公交站牌附近的幸福港灣C區1單元,試著按下電梯廂內緊急呼救鈕,同樣是無人接聽。
12月16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石化路中州大道附近的一個小區,走進進門左手邊第一棟樓(47號樓),走進一部電梯試著按下電梯廂內緊急呼救鈕,接連幾次都沒有任何反應。隨后記者走進另一部電梯,等了1分鐘左右,面板里傳來了物業工作人員的聲音。
為什么只有一部電梯廂內緊急呼救管用呢?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的電梯是外包出去的,具體情況他并不清楚。
小區維修師傅則表示,十幾天前,施工方檢修管道時,電梯不小心被水呲了,由于電梯損壞,施工方給了電梯維保人員一萬多塊錢進行維修。具體什么時候能修好,需要聯系電梯維保人員。記者提出讓其在現場與電梯維保人員聯系一下,該維修人員婉言回絕。并表示“這都是小事兒,先保證電梯正常運行就行。”
隨后,記者提出想要查看該樓棟電梯監控,物業工作人員讓監控室負責人將監控情況拍圖片發過來。記者從物業工作人員接收到的監控室截圖中看到,截圖中12部電梯監控中,有4部電梯的監控顯示不出畫面,維修師傅表示,電梯間的監控攝像頭線路有點老化,目前在統計壞掉的監控數量,之后會統一更換。
電梯發生故障后,是否進行了安全評估?
記者從鄭州市政府官網上了解到,《鄭州市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該辦法中提到,電梯故障頻率較高、影響正常使用的,或電梯曾遭遇水浸、火災、雷擊、地震等災害影響的,電梯經安全評估后,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將評估意見張貼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未按照規定進行電梯安全評估,或者未按照評估意見對電梯進行改造、修理、更新的,由市、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安裝電梯安全運行監控設備,并與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質量安全監管平臺連接,保持其有效運行,未安裝電梯安全運行監控設備,或者未保持其有效運行的,由市、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對此,特種設備監管處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相關規定,當電梯發生故障,在進行電梯安全評估前,電梯使用單位應依據河南省特種設備安全檢測研究院出具的電梯檢驗報告,以及電梯維保單位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時提出的意見,確定電梯是否可以正常運行。
電梯發生故障后,該小區是否進行電梯安全評估?該小區維修師傅表示不清楚,那么,電梯安全評估前、電梯廂內的報警器和監控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電梯是否可以正常運營載人?
記者撥打河南省特種設備安全檢測研究院官網上的電話了解情況,截至發稿,該電話一直處于占線或無人接聽狀態。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周蘭/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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