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近期,省內周口市沈丘縣、洛陽市新安縣、許昌市禹州市相繼發生新冠肺炎陽性病例,我市外防輸入形勢嚴峻復雜,為確保我市零感染、零傳播、零輸入、零輸出,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即日起調整省內人員入宛返宛政策,有關要求如下:
一、省內入宛返宛人員(含本市人員返宛)均須提供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省外人員(含本市人員返宛)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市外入宛返宛人員到達南陽姜營機場、市域內高鐵站、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等交通場站,各高速收費站、相關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干道卡口,入住賓館飯店等住宿場所,須出示行程碼、健康碼綠碼、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他途徑進入市域的,要主動向所在單位、社區(村)報備并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各縣市區要全面加強入宛返宛人員報備管理和排查管控。
三、各縣市區查驗點要就近設立臨時采樣點,對不能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必須入宛返宛的人員,就近進行核酸采樣(檢測費用由個人承擔,按10混1“混檢”收費),并詳細登記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入宛居住地址等)。采樣后要求相關人員在核酸檢測未出結果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人員密集型場所,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核酸檢測結果正常且向社區報備后,可恢復正常活動。
四、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政策宣傳力度,宣傳疫情最新信息、防控最新政策,實時發布風險最新提示,提醒群眾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和有本土病例的地區,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遇政策調整另行通知。
南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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