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廈門港年吞吐量增長超過3%,外貿集裝箱業務相關港航企業可根據貢獻度,獲得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的獎勵。日前,《廈門港集裝箱發展扶持政策(2022-2024年)》(以下簡稱《政策》)及相關實施細則出臺,覆蓋近十大類業務。
廈門港口管理局表示,錨定建設世界一流港口、做大做強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推進廈門港口高質量發展的目標,《政策》主要圍繞外貿集裝箱、陸地港箱量、國際中轉集拼業務、創新物流業務、省外重箱運量、內支線業務以及航運企業在廈注冊辦事處或分公司特殊貢獻等予以扶持,重點在于發揮財政扶持資金效應,促進廈門港集裝箱吞吐量保持可持續增長。
鼓勵外貿集裝箱碼頭企業加快發展集裝箱業務
《政策》對全港外貿集裝箱碼頭企業箱量增長予以扶持,并由碼頭企業通過補貼獎勵等形式鼓勵航運企業。該項扶持分為四檔,即按照當年全港箱量增幅達3%(含以上)、3.5%(含以上)、4%(含以上)、4.5%(含以上)的情形,相關企業相應獲得總額3100萬元、3350萬元、3600萬元、4150萬元的補貼。
扶持重大貢獻企業及開展“藍色公路”服務企業
根據《政策》規定,對廈門港集裝箱吞吐量有重大貢獻的航運企業在廈注冊的辦事處或分公司,將一次性獲得從50萬元到400萬元不等(共分為五檔)的特殊貢獻扶持獎勵。
《政策》還明確繼續支持“藍色公路”樞紐支撐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對開展“藍色公路”(即一種打破原有港內駁運業務限制,幫助跨港區內外貿集裝箱在港內高效便捷疏運的新模式)服務的航運企業予以相應支持,從而確保廈門港水路中轉業務的順暢流轉。
鼓勵集裝箱貨源集聚廈門港
《政策》進一步鼓勵集裝箱貨源集聚廈門港、增強廈門港的腹地輻射能力。如對省內東部地區陸地港重箱增量獎勵50元/標箱,對省內西、北部地區陸地港重箱增量獎勵200元/標箱,對省外陸地港重箱增量獎勵350元/標箱;對國際中轉出口集拼箱給予200元/標箱的扶持;對在廈門港完成水路運抵、水路提箱重箱運量的給予存量獎勵50元/標箱、增量獎勵150元/標箱。
對在廈門港進出口的省外集裝箱重箱運量超過1000標箱的重點貨代企業或貨主企業采取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階梯式補貼模式;并對外貿內支線運量按超額累進方式給予獎勵。(廈門日報記者 湯海波 通訊員 廈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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