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 記者 段偉朵】3月29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河南省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9章73條,包括總則、規劃與資源配置、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藥品供應保障、健康促進等,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工作的領導,將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財政投入,建立綜合協調機制,解決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資料圖片)
關于促進中醫藥發展方面,《條例》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堅持中西醫并重,遵循中醫藥自身規律,完善中醫藥行業管理制度和政策舉措,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水平,提高中醫藥事業和產業發展質量,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和衛生應急等方面作用。
藥品供應保障方面,《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鼓勵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滿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藥需求。
保障措施方面,《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狀況和健康指標相適應的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投入機制,將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并逐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切實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保障和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運行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扶持革命老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發展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多渠道籌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大力推進大數據應用,推行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積極探索符合中醫特點的支付方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協議定點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協商談判機制,促進醫療機構集體協商,科學制定區域總額預算,與醫療質量、協議履行績效考核結果相掛鉤。逐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籌資和保障水平調整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進行年度檢查,確保醫療保障基金足額支付并有效使用。
【立法進程】
2022年11月26日,《河南省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條例(草案)》首次提請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
2023年3月27日,《條例(草案)》提請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2023年3月29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
責編:劉安琪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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