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日前,河南省政府印發《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河南省人社廳決定對全省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也進行相應調整。
調整標準如下:
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豫政〔2021〕33號)劃分的三個類別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1600元/月、1440元/月、1280元/月。
其中,原貧困縣失業保險金標準繼續執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納入省直統籌的中國鐵路鄭州局、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在豫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參照鄭州市市區標準執行。
對按照規定補發、一次性領取、轉移接續、再次失業時合并計算的上次轉入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判刑收監執行人員在其刑滿、假釋后恢復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仍按原省勞動保障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豫勞社失業〔2005〕4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新調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亦按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發放。
2022年度調整標準所需資金由各地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申領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申領時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每滿1年增領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領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領取方式
線上:參保失業人員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 和電子社保卡申領。
線下:可持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證件到各地社保經辦機構現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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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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