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A股股權激勵所遇到的外匯資金匯入匯出等資金管理問題,終于有了明確的解決答案。昨日,央行、國家外匯局聯(lián)合發(fā)布通知,印發(fā)實施《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資金管理辦法》。
通知明確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所涉資金的管理原則。一是實行登記管理,境內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員工可憑業(yè)務登記憑證直接在銀行辦理相關跨境收支、資金劃轉及匯兌業(yè)務,無需事前審批。二是可由外籍員工自主選擇參與資金來源。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所需資金,可以來源于其在境內的合法收入或從境外匯入的資金。
通知明確,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實行登記管理。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應當集中委托實施股權激勵的境內上市公司統(tǒng)一辦理相關登記。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的,境內上市公司應當在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公告后的30日內,持所需材料在境內上市公司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統(tǒng)一辦理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登記。
2018年8月,證監(jiān)會發(fā)布《關于修改的決定》《關于修改的決定》,在原有規(guī)定的中國公民、中國法人、中國合伙企業(yè)等投資者范圍基礎上,增加“符合規(guī)定的外國人”作為投資者類別之一,同時將可以成為股權激勵對象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范圍,從在境內工作的外籍員工,擴大到所有外籍員工。
央行副行長、國家外匯局局長潘功勝年初撰文就指出,要推動金融市場更高層次開放。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和推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互為一體,下一步將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的思路逐步擴大開放。規(guī)范外資參與上市公司外匯管理,研究允許境內上市公司外資股東直接參與上市公司配售、增發(fā)業(yè)務,推動實施外籍員工直接參與境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孫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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