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深圳首個老舊住宅小區棚改項目——寶安38區新樂花園棚改項目回遷入伙,531戶業主興奮地接過新房鑰匙,開啟了住有宜居的新生活。“小區通過棚改,讓我們住上了電梯小洋房,幼兒園、老年日照中心等生活配套非常齊全!”回遷業主代表王志向開心地說道。
“民以居為安”。住房,是每個家庭安居樂業、生活和美的承載空間。住房關乎民生,近年來,深圳持續加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完善公共設施配套,提升居住品質,厚植民生幸福底色,讓市民從“住有所居”邁向“住有宜居”。“十三五”期間,深圳累計供應居住用地1121.8公頃,其中安居工程用地供應382.6公頃,占比34.1%;累計建設籌集住房78.63萬套,其中安居工程建設籌集44.24萬套。
居住用地供應逐年增加
數據顯示,通過積極拓展用地供給渠道,深圳居住用地供應規模從2016年的150.3公頃提高至2020年的362.8公頃,為住房建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十三五”期間,深圳累計供應居住用地1121.8公頃,其中安居工程用地供應382.6公頃,占比34.1%;商品住房用地供應739.2公頃,占比65.9%。
深圳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參與相結合、新增供應與存量盤活相結合,大力推進居住用地整備,實施“大規模建房”行動,拓展11種住房用地渠道,加快構建了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
2021年7月,《關于進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應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對外發布。根據征求意見稿,深圳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在保障總體用地結構均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居住和公共設施用地規模和比例,確保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積達到40平方米以上,年度居住用地供應量原則上不低于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30%。
另據《深圳市國土空間保護與發展“十四五”規劃》,“十四五”期間,深圳將優化居住空間布局,適當提高都市核心區和全市各中心地區居住用地供應力度,提高軌道站點周邊住房開發強度,促進就業空間和居住空間的緊密融合。同時,提升居住空間品質,按照小面積、高品質、舒適宜居、配套完善的標準建設公共住房,實現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深圳預計將完成10平方公里居住用地整備,確保供應居住用地15平方公里以上。
住房建設籌集持續提升
深圳持續開展大規模住房建設行動,通過年度實施計劃將任務細化分解,建立動態跟蹤評估機制,確保住房規劃目標落地。“十三五”期間,深圳累計建設籌集住房78.63萬套、6478萬平方米,其中安居工程建設籌集44.24萬套、2935萬平方米,套數是“十二五”期間的2.4倍,基本建成(含竣工)17.3萬套、1217萬平方米,通過實物供應與貨幣補貼相結合,實現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應保盡保;商品住房建設34.39萬套、3543萬平方米,竣工12.1萬套、1234萬平方米。
深圳始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租購并舉,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以“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為目標,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住房建設規模加大的同時,全面提升居住品質。深圳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新建公共住房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100%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設。深圳還打造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環境優美的安居社區,其中,“網紅”公共住房項目——光明鳳凰英薈城采用裝配式建造,更有8院士參與了項目建設,讓普通市民共享科技“紅利”。
“十四五”期間,深圳建設籌集住房89萬套(間),其中公共住房54萬套(間),包括公共租賃住房6萬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共有產權住房8萬套。深圳計劃供應分配住房65萬套(間),其中公共住房34萬套(間),包括公共租賃住房6萬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20萬套(間)、共有產權住房8萬套。供應分配保障性租賃住房占供應分配住房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
城市更新加大民生保障
2021年3月1日,全國首部城市更新地方立法《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在固化以往實踐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了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完善了更新改造的實施方式和程序,創設了“個別征收+行政訴訟”制度,有效破解了搬遷難這一長期影響深圳城市更新高效推進的深層次障礙。
數據顯示,2021年,深圳全市計劃通過土地整備完成不少于200公頃的民生設施用地,實際完成民生設施用地整備250.42公頃,目標完成率為125.2%。去年全市通過土地整備實際完成居住潛力用地整備205.37公頃,規劃籌集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40134套,并超額完成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規劃籌集任務。
今年7月,《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十四五”規劃》正式發布。規劃明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持續穩定提供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深圳將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為主,土地整備供應用地為輔,規劃期內直接供應的居住用地規模不少于5平方公里。
穩步加大商品住房供應力度,逐步提高商品住房供應規模,力爭通過土地整備完成居住潛力用地不少于10平方公里。同時,嚴格落實公共住房配建政策,優化住房供應體系。規劃期內,力爭通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規劃籌集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建筑面積不少于700萬平方米。
此外,規劃首次以附錄方式具體明確了“十四五”期間需要優先落實的民生設施、市政設施、道路交通及設施和軌道交通設施項目。落實水質凈化廠、電力、環境生態園等市政設施用地,全力保障城市基礎功能;加快推動國鐵、城際鐵路、軌道及相關場站、新(擴)建主干路等用地整備,促進交通設施完善等,提升市政支撐水平和高效運轉。(深圳商報記者 苑偉斌)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5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4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
頭條 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