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多位基金經理做場外期權被查”傳言近日傳得沸沸揚揚,有網友稱此事涉及300多位基金經理,有30多位已經被警方帶走。但截至目前尚無基金公司公開回應此事。有業內人士表示,按當前規定,基金經理無法以個人身份直接參與。
記者8月9日向多家基金公司求證。受訪人士均表示與所在基金公司無關。至記者發稿時為止,無基金公司與基金經理公開回應此事。
有基金人士認為,傳言提到的事件“涉及300多名基金經理”,真實性存疑。“以前基金經理可以開展場外期權業務,但有基金經理借此做了‘老鼠倉’,所以目前市場上的公募合同里,投資范圍中都沒有期權,購買場外期權的機構主要為私募和銀行。”該基金人士認為,“場外期貨只能機構或者企業法人參與,個人是不能直接參與的,所以基金經理應該沒法直接參與交易。”公開信息顯示,早在2017年9月27日,監管部門發布的文件就叫停了期貨風險子公司與個人開展場外個股期權交易業務。
目前市場有猜測認為,本次傳言更多的指向有公募基金經理以個人名義,參與了違規的股票期權交易。有基金人士私下表示:“從操作角度看,基金經理是可能參與期權交易的。他可以在相關機構購買個股的看漲期權,再通過在管產品資金推高相關個股的股價;或是在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披露之前,他與上市公司及其高管進行內幕交易。通過上述方式,能夠借助期權杠桿放大基金經理的收益。”
據悉,國內目前不存在個股的場內期權,因此有基金人士推測,若本次傳聞提到的基金經理做場外期權一事為真,涉及的股票期權可能是定制化的場外期權產品;或是做中介業務的通道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基金經理走這一場外通道購入個股看漲期權并加入杠桿。“這或許是新型老鼠倉,買期權的具體情況不會在任何公開平臺上顯示信息,與以往的老鼠倉相比更為隱蔽,但具體情況如何尚不清楚,建議等監管機構的通報。”
記者注意到,證監會今年6月發布的行政監管措施顯示,有三家場外期權一級交易商,即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與華泰證券涉及場外期權業務違規;其中,因一筆場外期權合約對手方為非機構投資者,中金公司被發警示函。
名詞解釋
場外期權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場所進行的非標準化的金融期權合約的交易,條款不受限制,可以根據投資者的需要自行設計相應的場外期權產品。一般來說,因場外期權的買方需要規避信用風險,賣方是資本充足的金融機構。目前,國內場外期權只能機構和企業客戶參與。(記者 詹鈺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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