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邢紅軍 文/圖
為督促電動車駕乘人佩戴安全頭盔,以及駕駛乘坐機動車佩戴安全帶,鄭州交警自即日起至9月底開展為期3個月的“一盔一帶”查處專項行動。
騎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在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時能減緩頭部的傷害,減少死亡率;系安全帶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將身體與機動車縛成一個整體,減少車輛翻滾事故時駕駛人或乘客被甩出車外造成死傷。鄭州交警將通過查處行動,切實提升鄭州市城市道路和公路騎乘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駕乘機動車時安全帶佩戴率,預防和減少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機動車不系安全帶引發的死傷交通事故。
在查處行動中,鄭州交警將嚴格管理措施,加強路面管控,以查促戴。在市區主干道各個路口,用3個月時間嚴查“騎行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不系安全帶尤其是副駕駛和后排不系安全帶、兒童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座椅”等交通違法行為。
鄭州交警將在每日交通高峰期和平峰期,對各個路口安全頭盔佩戴率進行巡查,對佩戴率低的路口路段,加派警力進行查處;加大重點路段的巡邏密度和頻次,及時發現不戴頭盔、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通過喊話提示勸導、現場糾正勸導等方式,最大限度擴大路段管控的覆蓋面;多種方式進行線上線下宣傳,廣泛提醒騎行佩戴頭盔、駕乘機動車系安全帶對出行安全的重要性;與轄區各級文明單位建立聯席制度,組織“紅馬甲”志愿者在早晚高峰期等時間段參與文明交通秩序維護;在全市主要路口固定崗設立違法當事人學法義務執勤點,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第一次當場責令改正,不予處罰,登記錄入當事人相關信息,第二次在違法路口打“小黃旗”進行義務執勤10分鐘,第三次予以處罰。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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