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陳玉堯)時隔6年,A股上市公司浙江明牌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牌珠寶)再度遭遇合同詐騙。
【資料圖】
11月10日,明牌珠寶公告,收到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出具的 《立案告知書》, 公司被合同詐騙一案,公安機關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現已立案偵查。
明牌珠寶表示,本次案件涉及公司投資蘇州市好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好屋)事宜,尚處于立案偵查階段,公司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明牌珠寶主要從事中高檔貴金屬和寶石首飾產品的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核心業務是對“明”牌珠寶品牌的連鎖經營管理。2021年,其營收35.8億元,歸母凈利潤1.37億元。
記者了解到,2015年12月25日,明牌珠寶與蘇州好屋原股東汪妹玲、嚴偉虎等人簽訂協議。明牌珠寶以4億元受讓蘇州好屋16萬元股權,以3億元向蘇州好屋溢價增資12萬元。股權受讓及增資完成后,明牌珠寶合計獲得蘇州好屋28萬元股權,占蘇州好屋增資后注冊資本112萬元的25%。
蘇州好屋原股東承諾: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蘇州好屋實現凈利潤分別為1.8億元、2.5億元、3.2億元,盈利承諾期間的承諾盈利數總和為凈利潤7.5億元。
然而,蘇州好屋卻連續三年盈利不達標,三年累計盈利額僅為4.6億元,且自2019年起業績持續大幅下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牌珠寶對蘇州好屋已累計計提股權投資減值準備6.14億元。年審會計師也因該計提減值準備事項,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22年11月4日,明牌珠寶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因蘇州好屋存在包銷項目成本跨期確認的情形,導致明牌珠寶2017年至2021年財務報告披露不準確。
11月10日,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對明牌珠寶投資蘇州好屋事項被合同詐騙一案立案偵查。
這并不是明牌珠寶首次遭遇合同詐騙。
早在2016年4月,明牌珠寶在核查經銷商過程中,發現山西經銷客戶平遙縣西關恒祥金店業務異常,涉嫌詐騙,立即向本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報案金額人民幣4386.17萬元)。公安機關對此事件進行立案偵查,并于2016年4月底對涉嫌詐騙的主要人員王蕊芯(系平遙縣西關恒祥金店業務實際經手人)進行刑拘。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王蕊芯已于2016年6月被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批準逮捕。經查,該次案件發生的原因為王蕊芯惡意詐騙以及公司銷售經理違規操作。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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