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將于2021年11月1日開始,選考科目的確定初定于2022年4月進行。考生需抓緊時間報名,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報名。
考生原則上
在戶籍所在地報名
我省要求,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應屆考生也可以在學籍所在地報名;社會考生(包括復讀生)因極特殊情況確需跨市報名的,須由就讀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與考生戶籍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讀地報名,但由此引發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符合報考條件、在我省就業的外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須在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所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高考報名工作分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申報、資格審核、現場確認四個階段。今年11月1日至12日前,考生應持規定的有效證件(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采集考生身份證基礎信息,并交納報名費。11月13日至11月21日,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紋采集和信息確認等工作。
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考生均應參加選考科目的考試,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應在相應科目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格的基礎上報考選考科目。選考科目的確定初定于2022年4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符合條件的考生
可申請優惠加分
具備優惠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需按要求進行申請,未申請或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具備優惠加分或優先錄取資格。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簡稱“三僑”),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需要在報名資格初審時向報名點提出申請。少數民族自治縣(含民族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青年要在報名資格初審時向縣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由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審核登記。農村獨生子女考生須于11月12日前將經縣(市、區)、鄉(鎮、街道)兩級衛生健康機構審核蓋章的《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交報名點。
此外,以下考生可申請優先錄取:符合軍人子女優待條件的考生;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優待條件的考生;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符合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優待條件的考生。
(河北日報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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