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印發關于做好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海口市將嚴格守住校外機構入校“門檻”,未經公開遴選的校外機構不得參與校內課后服務。
此前,為了合理利用校內外資源,豐富課后服務內容,海口市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遴選了一批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各學校可根據需要,從這批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中,引入專業力量,組織開展藝術、體育、科技、綜合實踐等特色課程。根據要求,各學校對校外機構參與校內課后服務進行全過程管理,負責校外機構及其課程的引入、管理等工作。校長是校外機構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海口市教育規定,學校引入校外機構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一般在寒暑假進行。引入程序應包括初選、比選確認、簽訂合同、備案等環節。各學校結合學校課后服務特色和學生發展需求,從海口市教育局公開遴選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中進行初選。初選時要對參與服務的校外機構的教師資質等進行嚴格審查和現場考察,嚴禁有不良記錄人員參與課后服務。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要嚴格收費管理,規范課后服務經費的使用、管理。學校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的,收取費用不超過每生5元/課時,按代收費項目執行。
海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學校要指導參與課后服務的校外機構遵守學校各項管理規定,通過家長會、校務公開欄、校園網、公眾號等方式,主動公開校外機構及其特色課程的服務時間、內容、形式、安全措施和收費事項等,并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記者 劉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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