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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截至目前,已有 24 個省市可以開具數電票,這也意味著," 發票作廢 " 的時代要結束了!
發票作廢的時代或將結束!
近幾年,全電發票開始在全國各省試點!
試點納稅人發生開票有誤、銷貨退回、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全電發票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 一 ) 受票方未做增值稅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開票方全額開具紅字全電發票,無需受票方確認 ;
( 二 ) 受票方已做增值稅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開票方或受票方均可發起沖紅流程,經對方確認后,生成《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開票方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全電發票。
也就是說,全電發票只能紅沖而不能作廢!而到目前為止,已有 24 個省市可以開具數電票,這也意味著," 發票作廢 " 的時代也將要結束了!
當然了,除了全電發票外,這 3 種發票開錯也不可以作廢!
一、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20 年第 22 號)第七條的規定:
" 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電子專票的,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 一 ) 購買方已將電子專票用于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 ( 以下簡稱 " 發票管理系統 " ) 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 以下簡稱《信息表》 ) ,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電子專票信息。
購買方未將電子專票用于申報抵扣的,由銷售方在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電子專票信息。
( 二 ) 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 " 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 " 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 三 )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電子專票,在發票管理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電子專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 四 ) 購買方已將電子專票用于申報抵扣的,應當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電子專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二、機動車類增值稅專用發票
機動車類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藍字發票均不允許作廢,只能開具紅字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號)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
" 銷售機動車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應遵循以下規則:
( 三 ) 開具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或開具有誤的,銷售方應開具紅字發票,紅字發票內容應與原藍字發票一一對應,并按以下流程操作:
1. 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時,應當收回消費者所持有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全部聯次。
如消費者已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的,不需退回報稅聯 ; 如消費者已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不需退回注冊登記聯 ;
如消費者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已抵扣增值稅的,不需退回抵扣聯。
2. 消費者已經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銷售方應當留存公安機關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復印件 ;
如消費者無法取得機動車注銷證明,銷售方應留存機動車生產企業或者機動車經銷企業出具的退車證明或者相關情況說明。"
三、成品油專用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 年第 1 號)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
" 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今天會計菌給大家帶來了財務造假常用舞弊手段全覽(148 項),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甄別審計中潛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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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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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電發票如何紅沖?
數電發票無法作廢,只能紅沖,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最詳細的數電發票紅沖指南,一起來學習吧!
情形一:開票方開具全電發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開票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后全額開具紅字全電發票,無需受票方確認。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一、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開票業務】——【紅字發票開具】。如下圖:
二、選擇【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錄入相對應的藍字發票信息后,點擊【查詢】
三、在頁面點擊【選擇】,將選中的藍字發票信息自動帶入到頁面。
四、在頁面點擊 " 選擇 ",將選中的藍字發票信息自動帶入到頁面。
五、《確認單》提交成功后,選擇【紅字發票開具】,點擊對應的《確認單》,即可開具紅字發票。如下圖:
情形二: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
一、受票方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并上傳《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經對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確認后,開票方才可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全電發票。
確認操作如下:
(1)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開票業務】——【紅字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確認信息處理】。如下圖:
(2)錄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按鈕。
(3)點擊【查看】按鈕,進入頁面進行信息確認。
(4)點擊【確認】按鈕,提示確認成功。
二、受票方繼續使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由開票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并上傳《確認單》,經受票方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后,開票方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全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
確認操作如下:
(1)在菜單中依次選擇【發票管理】—【紅字申請確認】,進入如下界面。
(2)選擇 " 待確認 ",根據發票信息輸入發票號碼和銷方識別號,點擊【查詢】。
(3)查詢結果顯示如下圖所示:
(4)向右拖動滑動條,點擊【操作】。
(5)彈出窗口,如下圖所示:
(6)在彈出窗口中查看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的數據是否正確,向下滑動豎型條,進入界面。
(7)核對無誤后點擊【同意】按鈕。
三、《確認單》提交成功后,選擇【紅字發票開具】,點擊對應的《確認單》,即可開具紅字發票。如下圖:
小編也給大家整理了關于發票紅沖的表格,可以輔助大家記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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