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等九部門制定的《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措施》公布。
北京提出,要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學校可自主安排教學計劃,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大力精簡各類“進校園”專題教育活動,列出清單,有效排除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干擾;擴大人事工作自主權,加大學校行政領導人員聘任制推行力度,積極探索由學校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長,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條件成熟的中小學校,可以對中層行政領導人員全部實行聘任制。可通過競爭(聘)上崗、公開選拔(聘)等方式自主擇優選聘中層管理人員。
北京明確,強化評價導向作用,嚴禁區教委和教研部門以考試成績對學校排名,嚴禁學校以考試、測試、監測成績對班級、教師、學生排名或變相排名,堅決杜絕用分數給學生貼標簽的做法;落實經費使用自主權,由學校自主執行批準的預算項目;健全績效工資激勵機制,突出績效考核,重在拉開差距,激勵有作為、肯擔當的干部教師,有效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績效工資分配要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班主任、特殊教育、承擔課后服務及教育綜合改革等任務的教師傾斜。(記者 施劍松)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
頭條 21-12-07
頭條 21-12-06
頭條 21-11-30
頭條 21-11-26
頭條 21-11-25
頭條 21-11-24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