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鵬汽車針對此前媒體報道的“小鵬汽車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遭受處罰”一事給予官方回復,其表示已于3月8日對購車協議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內容包括體現仲裁和訴訟兩個選項條款,更便于客戶選擇。
同時,小鵬汽車對于媒體的關注和公正報道也給予了感謝,并表示會嚴格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決定執行。
責編:邵宇翔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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