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一過,春節的腳步就越來越近了。日前,《杭州市關于春節外省務工人員留杭補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在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大家可在今年1月11日之前登錄網站提出意見或建議。
根據征求意見稿,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春節期間,留杭的非浙江戶籍務工人員,可以申領600元標準的券。這些券可以在2022年1月28日至2月28日,在杭州行政區劃內有實體經營場所的商家使用。
對于發放對象也就是留杭的非浙江戶籍務工人員范圍,征求意見稿也有明確,要求在杭繳納社保,以2021年12月31日數據為準。包括稅務登記注冊在杭的企業,市場監管登記注冊在杭的個體工商戶,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組織員工。不含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包括政府性質建設主體)員工。
每人600元標準,發放的是兩種券,一種每人發放總額為500元抵扣券,每滿50元抵25元,允許疊加使用。按人均100元標準設置現金券,以搶紅包形式發放,可直接抵用并允許疊加使用。
1月18日至1月25日,申請人由用工單位通過“親清在線”平臺進行申報并承諾其在杭過年。經審核通過后,1月28日至2月6日在消費券代發平臺APP申領電子消費即可。
另外,征求意見稿中也提出,若個人在春節期間離杭,應通過消費券代發平臺APP退回電子消費券。如已使用,同時退補已使用的政府補貼。對核查中發現承諾信息與事實不符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取消享受資格,依法追繳補貼款項,并記入個人失信記錄。(記者 許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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