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評價是技能人才培訓的“風向標”,也是技能人才配置的“定位器”。近日,省人力社保廳發布《關于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的意見》和與之配套的技能人才評價機構、職業技能標準開發、技能人才評價題庫資源、技能人才評價專家和技能人才評價監督等5個管理辦法,全面系統夯實我省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基礎。
“這樣‘1+5’體系化出臺政策的舉措,改革力度創近年之最。”省人力社保廳技能人才評價管理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新的意見和管理辦法為全省技能人才鋪就了一條更寬闊的成才道路。
拓寬成才空間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發揮政府、用人單位、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作用,全面落實用人單位評價主體權,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人才怎么樣,用人單位最有發言權。事實上,一個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職業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已在全省范圍內搭建完成。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已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4384家,其中用人單位4014家。隨之而來的是穩定成長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全省已有100.54萬人次參與職業技能認定,新增高技能人才40.35萬人次。
八級工,這是上世紀50年代技術工人的最高目標,代表行業頂尖技術水平。意見明確,我省要探索建立“新八級”制度,在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基礎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這一舉措將為技能人才構建更為暢通的職業發展通道,讓成長的“天花板”高一點、再高一點。
針對在推進鄉村振興、共同富裕過程中涌現出一批尚未列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的新型產業,意見提出,要大力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對沒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要組織開發技能評價規范,其中較為成熟的可以爭取上升為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對不適應產業發展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經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意后,組織開展標準修訂工作。
統一評價標準
技術工人是“擴中”重點群體,更高技能往往意味著更高收入。而這一切的前提,是統一、合理、完善的技能評價標準。加強技能人才評價基礎資源建設,確保技能人才評價質量,惠及更多有需要的人,是意見的另一項重要內容。
“浙江擁有不少有能力承接國家標準制定的龍頭企業,但更多的是沒有資源和能力開展自主評價的中小企業。”該負責人介紹,意見指出,要加強技能人才評價題庫資源建設,人力社保部門將牽頭組織遴選專業能力強、開發經驗豐富的單位承擔緊缺職業、新職業題庫開發工作,“今年起,將逐步向社會公開條件成熟的職業或工種技能考核題目。這也有利于引導技能人才自主培養管用、有用的技能。”
不僅省內評價標準要統一,還要進一步加快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評價工作的互通互融。去年,上海、江蘇、浙江人力社保部門共同印發《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技能人才協同評價實施方案》,謀劃三地技能人才素質共同提升。意見指出,要切實促進評價機構有效銜接、推進證書信息互查互認、強化技術資源共建共享、促進“三支隊伍”交流提升,推進技能評價立足浙江融通長三角,率先落實落地互通互融。
監督選育過程
評價權力下放的同時,我省也推出系列舉措,將監督貫穿于人才“選育管用”各環節。
用人單位擁有等級認定資格,并不意味著證書的“泛濫”。相關管理辦法要求,設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用人單位需要建立職業技能等級津貼制度,對獲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職工給予一定的技能津貼。這一做法既提升了技能人才的待遇,又倒逼用人單位優化技能人才結構,充分發揮以評促培、以評促用的正向激勵作用。
我省已在全國率先建立技能人才評價信息公開制度。記者在浙里辦“技能浙江”的評價中心看到,評價機構名單、評價職業等級、評價計劃等關鍵信息一目了然,社會公眾可隨時查詢并監督。“浙江還計劃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探索社會評價組織星級制度管理。”該負責人表示。
意見要求強化技能人才數據分析。據悉,我省正在試點探索技能人才數字地圖,通過綜合分析當地經濟、就業、社保等統計數據,研判技能人才發展與產業發展的匹配支撐情況,進一步制定技能人才緊缺職業和重點培養評價引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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