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特銳德收到深交所關注函。基于公司此前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關注函要求公司予以核查并說明。
公告顯示,公司會計差錯更正涉及多科目、多年份,對公司2016至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產生影響。關注函要求補充披露本次會計差錯更正所涉各事項對于子公司特來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來電”)2016年至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財務數據的影響金額及比例,并結合相關更正對特來電相應業務未來業績的影響,說明公司是否存在通過會計差錯更正和追溯調整以及相關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變更調節特來電利潤的情形。
前期特銳德部分新能源汽車以長期租賃的形式出租給承租方,由于當年車輛未辦理過戶,公司按照經營租賃進行賬務處理,現判斷車輛實質控制權已轉移給承租方,且承租方能夠主導車輛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符合收入的確認條件,因此將相關賬務處理由經營租賃調整為銷售收入。對此,關注函要求公司補充披露相關租賃業務2017年至今具體開展情況,包括車輛運營收支、租賃收入、折舊及損失計提等,以及運營過程中與其他第三方簽訂的具體合同條款,包括保險合同、投融資合同等,并結合相關情況說明公司在車輛未辦理過戶的情況下認為車輛實質控制權已轉移給承租方的依據及合理性。
關注函還要求該公司結合相關合同條款和企業會計準則,補充說明將擬回購相關資產作為追溯調整依據而非會計期后事項進行處理的具體依據及合理性。另外,對于相關充電場站出售回租交易,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回購計劃,是否與交易對手方約定租賃期滿的回購方案,公司年審會計師在前期年報審計工作中就相關事項是否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此外,針對特銳德連續五年以上存在跨期確認收入問題,關注函要求其說明公司財務內控制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跨期確認收入成本調節利潤的情形。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
頭條 21-12-07
頭條 21-12-06
頭條 21-11-30
頭條 21-11-26
頭條 21-11-25
頭條 21-11-24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