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進綜合交通融合發展
(一)綜合交通方式一體化融合
建設集約高效的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加強土地、水域、空域等空間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提高用地、用海及港口岸線資源利用效率。統籌規劃綜合交通線位廊道,鼓勵建設公鐵復合型通道,支持改擴建工程充分利用既有線位。研究推進獅子洋、蓮花山、深珠等復合型通道規劃建設,推進機荷高速公路等項目改擴建向“立體化”發展。統籌安排城市新區和環境敏感區域的過境和市內通道。
建設一體融合的樞紐節點體系。統籌規劃綜合交通樞紐設施,推動不同交通方式站場集中布局、空間共享、立體換乘。推進新建綜合客運樞紐一體化設計建設,高效銜接多種運輸方式。加快既有綜合客運樞紐設施功能改善和整合提升。統籌考慮各層次軌道交通資源共享、高效聯通。建設一批依托主要港口、機場、口岸、鐵路物流基地的多式聯運貨運樞紐。發揮小城市、中心城鎮的節點作用,加強城鄉客貨運輸站場建設,完善城鄉物流節點,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推動城市內外交通有效銜接。推動干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融合建設,做好與城市軌道交通銜接協調,實現設施互聯、換乘便捷、票制互通、安檢互認、信息共享、支付兼容。推動城鎮密集地區國省干線與城市道路融合發展。加強鐵路、公路、水運客運樞紐及機場與城市公交網絡系統有機整合,引導城市沿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合理、有序發展。
推動運輸組織一體融合發展。依托綜合客運樞紐,打造聯程聯運客運服務體系。推進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快遞等運輸服務信息共享、標準互認、結算平臺互通,強化運輸組織協同,打造旅客聯程聯運“一票制”和貨物多式聯運“一單制”。以鐵水聯運、江海聯運為重點,優化港口貨物運輸組織。加快發展空陸聯運,拓展貨運航線航班,支持發展“卡車航班”業務。加快推進空鐵聯運體系建設,打造“航空+高鐵”快速貨運系統。
(二)綜合交通區域一體化融合
構建區域交通協調發展格局。加快完善東西兩翼聯通珠三角地區高速鐵路通道,構建粵北地區鐵路運輸通道,優化粵東粵西粵北通道布局,提升綜合交通運輸互聯互通水平。完善東西兩翼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水運、鐵路、民航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汕頭、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交通輻射帶動能力,加強與海南自由貿易港聯動。以通道、樞紐引導產業布局、空間開發,推動重點城鎮連片發展。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完善大灣區快速交通網絡,以連通港澳和珠江口東西兩岸為重點,構建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速公路為主體的快速交通網絡。立足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公交化運營發展方向,逐步統一城際鐵路票務系統。提升大灣區港口群協同能力。優化大灣區機場群布局,推進空域協同。深入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
(三)交通運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推進交通運輸與郵政快遞融合發展。推進在民航、鐵路等交通樞紐同步建設郵政快遞處理設施,新建交通樞紐統籌考慮布局郵政快遞分撥中心等設施,暢通快件進出通道。優化郵件快件“上機上鐵”流程,推動運輸器具標準化。鼓勵交郵合作,加快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
推動交通運輸與制造商貿業深度融合。推進交通運輸向現代物流產業鏈上下游延伸,以運輸鏈帶動產業鏈發展,打造交通樞紐經濟、廊道經濟。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功能,打造服務區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交通運輸、商貿流通、電子商務、郵政快遞等資源共享共建,建設集運輸、倉儲、配送、信息、展銷等為一體的綜合物流服務基地,打造智能物流共享經濟、平臺經濟等新業態。
推進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推進交通基礎設施由單一交通功能向兼顧生態、旅游等復合功能發展,打造旅游公路、綠色航道、特色服務區等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強化“快進慢游”功能,加強交通干線與主要旅游景區的銜接。支持紅色旅游、特色旅游、鄉村旅游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客運樞紐、高速服務區等交通設施旅游服務功能。建設郵輪游艇碼頭、自駕車房車營地等新型旅游基礎設施。
推進交通運輸助力鄉村振興。鞏固拓展交通運輸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升農村地區外通內聯水平,有序實施鄉鎮通三級及以上公路建設、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和建制村通雙車道改造,強化農村公路與干線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加強資源路、旅游路、產業路建設。提高農村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改善農村交通環境,實施農村公路危舊橋改造和安全提升工程。鞏固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成果,提升客運服務均等化水平,優化農村地區客運服務供給。推動縣、鎮、村三級農村物流節點體系建設,暢通農產品進城、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民生活消費品下鄉的物流服務體系。
(四)交通網與信息網、能源網融合發展
推進交通網與信息網融合發展。加強交通基礎設施與信息基礎設施統籌布局、協同建設,推動車聯網部署和應用,強化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建設新一代交通運輸綜合信息通信專網。推動重點路段、航段,以及隧道、橋梁、互通樞紐、船閘等重要節點的感知網絡全覆蓋。
推進交通網與能源網融合。適應石化、電力等行業發展,完善液化天然氣(LNG)、煤炭、原油等能源物資儲運體系建設。推動港口碼頭、鐵路專用線等交通設施與能源管網銜接,強化交通設施與能源設施共享共建,提升能源物資運輸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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