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惡意注冊商標的行為有望得到進一步嚴厲打擊。
4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通知,將以“零容忍”的態度持續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注冊行為,加速推進我國由知識產權大國向知識產權強國轉變。
《通知》提出強化整治以“囤商標”“傍名牌”“搭便車”“蹭熱點”為突出表現的商標惡意囤積和商標惡意搶注行為,重點打擊下列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商標注冊秩序的典型違法行為:
(一)惡意搶注與黨的重要會議、重要理論、科學論斷、政治論述等相同或者近似標志的;
(二)惡意搶注與國家戰略、國家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項目,具有較高知名度的重要賽事、重要展會、重大考古發現等相同或者近似標志的;
(三)惡意搶注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重大敏感事件、突發事件特有詞匯的;
(四)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宗教等公眾人物的姓名的;
(五)商標注冊申請數量明顯超出正常經營活動需求,缺乏真實使用意圖的;
(六)大量復制、摹仿、抄襲多個主體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較強顯著性的商標或者其他商業標識的;
(七)大量申請注冊與公共文化資源、行政區劃名稱、商品或者服務通用名稱、行業術語等相同或者近似標志的;
(八)大量轉讓商標且受讓人較為分散,擾亂商標注冊秩序的;
(九)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從事上述行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秩序的;
(十)其他對我國商標注冊管理秩序、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極、負面影響的。
《通知》還提到,繼續完善有關審查標準、操作規程和程序規范,在法律賦予的裁量空間內最大程度防范和規制商標惡意注冊行為。重點監控名錄中的市場主體辦理商標業務的,依法從嚴審查審理并強化實際使用舉證義務。樹牢底線思維,加強重大不良影響商標管控,持續采取并案審查、快速駁回、依職權宣告注冊商標無效、通告曝光等打擊措施。限制惡意囤積商標轉讓,加強擬轉讓商標使用情況的前置審查,使其無利可圖。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商標注冊秩序源頭治理,推動有序開展“公益撤三”,釋放閑置商標資源。依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查明,加強申請人經營范圍所在行業與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一致性的比對核查。及時向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轉送商標惡意注冊行為案件線索并指導查處,對地方辦理結果加強跟蹤,將地方辦理情況納入行政保護考核。
依法依規開展商標注冊領域信用監管。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認定的失信主體,在管理期內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不得享受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等政策和便利措施。依法依規與其他有關部門共享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并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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