鄲城縣關于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為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自5月14日零時起,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全縣生產生活秩序。現通告如下:
一、封控區繼續嚴格落實“區域封閉、足不出戶、服務上門”。縣中心城區、鄉鎮除封控區以外其他區域有序放開。保留省界、縣界、縣鄉界、鄉界之間卡點,避免鄉鎮之間、縣鄉之間人員流動。
二、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恢復正常工作秩序和生產經營(封控區除外)。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法人主體責任和防控指南,切實加強門禁管理,落實“周到辦”場所碼掃碼和工作人員分級防護,定期進行核酸檢測。
三、鄉鎮寄宿制封閉式中小學各年級、城區寄宿制封閉式小學各年級和高中、初中年級有序恢復線下教學;全縣其他非寄宿制和不能封閉管理的學校繼續線上教學。
四、藥店和部分大型超市在嚴格落實“周到辦”場所碼掃碼、測溫、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對外開放。其他行業場所暫不開放。
五、嚴禁早市、夜市、廣場舞和非經貿類活動等聚集性活動。倡導白事簡辦、紅事緩辦、宴會不辦。
六、嚴格來(返)鄲人員管控。非必要不離鄲,確需離鄲者,須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非必要不返鄲,確需返鄲者,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行政村(社區)報備,并持綠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含上海市、北京市全域和鄭州市中心城區)來(返)鄲人員,一律“點對點”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來(返)鄲人員,嚴格落實7天居家隔離,落實1、3、5、7天四次上門核酸檢測;低風險地區來(返)鄲人員,嚴格落實7天居家健康監測,落實1、3、7天三次核酸檢測。
七、積極參與“愛家鄉、護親人、保安全、做貢獻”宣傳活動,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宣傳疫情防控政策,做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凝聚起抗擊疫情的強大力量,筑牢全縣疫情防控的安全屏障。
全民抗疫,感恩有您!衷心感謝廣大居民對我縣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鄲城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5月13日
沈丘縣關于穩妥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公告
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穩妥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根據全縣10輪全員核酸檢測結果,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商場、超市、理發店、農貿市場、賓館、酒店等與居民生活相關的經營場所,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做好全面清潔消毒、嚴格落實鋪設“周到辦”場所碼、掃碼測溫、戴口罩、一米線(有條件的安裝高清攝像頭)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向行業監管部門申請,經驗收合格后有序開門經營。從業人員嚴格按要求做好核酸檢測。
二、有序恢復教學秩序。平穩有序、分級分批恢復各類學校線下教學,具體安排按照縣教體局復學通知執行。各類寄宿制學校繼續嚴格實行全封閉管理,走讀式學校落實“點對點”閉環管理。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繼續暫停所有培訓活動。
三、有序開放物流快遞。各快遞、物流企業要加大對境內外郵件貨物以及運輸工具的消毒,做到立體、全面、無死角。廣大市民朋友在接觸境外及中高風險地區商品、郵件、食品時,要做好防護,并對內外包裝及內置物品進行消毒。
四、全縣所有企業、所有項目要盡快復工復產。安鋼、陽新高速、“三個一批”重點項目、涉農整合資金項目、安置區建設、三大出口改造等項目建設在落實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前提下,要加快推進。
五、社會面管控方面。一是陽性病例所在場所繼續封控管理,密接和次密接所在自然村(小區)由封控區調整為防范區;除封控區外,全縣其它區域均調整為防范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一戶可有一人外出采購必須的生活物品,非必要不外出)。二是陽性病例去過的地方繼續實施封控管理;三是永輝超市和青年廣場全家福超市在連續三輪消殺四次采樣等具備有關疫情防控條件后方可營業;豫東農副產品綜合批發市場暫不開放營業,驚天市場待消防等監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營業;四是無封控區和管控區的鄉鎮之間可正常流通;五是鄉鎮和中心城區之間非必要不流通;六是中心城區所有區域非必要不流通。
六、暫不開放餐飲、洗浴、足浴、美容、按摩、會所會館、健身房、KTV、網吧、酒吧、影院、棋牌室、密室逃脫、劇本殺等密閉型場所。開放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七、全面壓實“四方責任”。各鄉鎮(辦事處)要從嚴從緊落實屬地防控責任,壓實各級網格員、信息員責任,織密織牢防控網格,落細落實管控措施,做到對轄區風險人員和來(返)沈人員第一時間篩查管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加強本行業本領域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指導督促各類經營場所、重點場所規范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要自覺服從屬地管理,認真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強化本單位人員出入管理、個人防護和掃碼測溫、場所通風消毒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廣大市民要嚴格落實個人疫情防控責任,堅持科學規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養成良好衛生習慣;非必要不跨縣(區)流動,非必要不離沈;喜事緩辦、喪事簡辦,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嚴格執行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口市人民檢察院、周口市公安局《關于依法嚴懲違反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對在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實不到位、不遵守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嚴肅追究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八、本公告自5月14日0時施行,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
沈丘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5月13日
責編:王時丹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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