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9月20日消息,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孟冰決定逮捕。
遼寧省法學會原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孟冰(正廳級)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沈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孟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孟冰于今年6月16日“落馬”,9月1日被“雙開”。
遼寧省紀委監委發布的通報提到,經查,孟冰喪失理想信念,初心不正、思想不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政治攀附,并在組織核查時掩蓋攀附問題,花費巨資跑官買官,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向領導干部贈送錢款;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為謀求職務提拔調整,向領導干部贈送錢款;利用職權為親屬在工程承攬方面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
公開履歷顯示,孟冰1973年9月出生,長期在遼寧政法系統工作,曾任省公安廳辦公室科員、正科級秘書、正處級秘書,治安總隊政委、總隊長等職。
2015年,孟冰任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年后履新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2018年,其調任省委政法委,先后任副書記兼省委省政府信訪局局長、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正廳長級)。2021年5月,孟冰任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
九派新聞記者 李楊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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